胃癌有哪些治療方式?
雖然胃癌是人見人怕的惡性疾病,但仍有治癒的機會,而無論那一期的胃癌也都有一些治療方式可供選擇。至於決定使用那種治療方式,都是考慮許多因素後所做的建議,包括最重要腫瘤病灶的位置,例如是在胃上端或是下端,是在胃大彎或是小彎處。其他還有病患的年齡,一般健康狀態,是否有其他疾病,腫瘤蔓延的範圍又是如何?可能是在第幾期?而病人本身的意願,甚至病患家屬的意見也須考慮在內。同時要認識這些醫學上建議只是原則,是在目前的醫療環境中可提供給病人“可能的最佳選擇“,而不是一個百分之百的保證,也無所謂的包醫。治療效果的預測究竟是研究統計的結果,是一種機率,而不是必然的結果,常常決定接受某種療法後,才能真正看到它的效果。畢竟人生有時就得面臨一些無關對錯、無法回頭的選擇,醫療上的抉擇也是如此。
話說回,胃癌的治療主要方式不外有三種:外科手術、化學療法與放射療法。
外科手術治療:
胃癌的基本治療方法是以外科手術為主力,將腫瘤及其周圍組織及淋巴腺切除,是達到完全根治之唯一方法。假如已知是一至三期的病人,若無其他重大問題不能夠接受手術,都應接受外科處置。倘能切除乾淨,即所謂治癒性的手術,無論期別存活率還不錯,尤其是早期胃癌,五年存活率可達百分之九十以上。假若無法完全將腫瘤切除,治療目標則希望解決因癌細胞存在引起的種種問題、症狀與合併症,譬如在無法將病灶切除乾淨的胃癌,進行手術便是在於減少因胃癌病灶潰爛以起的出血,或是解決腫瘤引起的消化道阻塞阻塞。此時醫療的目的則在於使腫瘤變小,減緩腫瘤生長發育,預防其蔓延,藉以延長壽命。這類手術治療方式有稱為 palliative surgery,意指它能減輕或預防症候的發生,但不要期待能根治療癌症。
而做胃癌手術切除依其切除部份大致又可分成三種主要的類型:
• 末梢部的亞全胃切除術(Distal subtotal gastrectomy):這手術除去胃的竇部,幽門與部份胃體部。有時一部份的十二指腸也會被切除。
• 上端側的亞全胃切除術(Proximal subtotal gastrectomy):這手術除去胃底部、賁門與其附近的組織。食道下端有需要時也會被切除。因為胃部淋巴的流向,與胃裡有多處發生原發性癌變的可能,外科醫師少做如此的切除方式,大多直接做全胃切除。
• 全胃切除術Total gastrectomy:將胃部全部切除。
通常手術的目的即希望有根治性的療效,所以進行手術時,一些周邊的器官組織也常必須一併拿掉,包括局部的淋巴結、脾臟及一些腹內的網膜。所謂的治癒性切除也就包含下列情況:
• 沒有遠處轉移。
• 手術切除後殘留的胃部其邊緣找不到癌細胞。
• 假若鄰近的組織被癌細胞侵犯,但都能完全切除。
• 附近的淋巴都能被清除乾淨。
化學藥物療法:
所謂的化學治療即是選擇適當之抗癌藥劑,經靜脈點滴或者經口給予,吸收後會分布至全身,來達到殺死或控制癌細胞生長的目的。迄今醫學研究的結果,化學藥物治療對抗胃癌效果並不很好,一般用來當做輔佐療法( adjuvant therapy),例如在一些接受手術的病人,使用化學抗癌藥物部份預防癌細胞再發, 提高手術後之存活率。但在某些情況的胃癌患者,化學療法仍可能做為胃癌的主要治療方式,例如在已有轉移,無法完全將腫瘤切除的病患,或是第四期的患者,可藉著給予化學抗癌藥物來延長存活時間。
目前在胃癌抗癌藥劑的使用以多種藥物合併給予為主,因為過去的研究指出如果使用單一藥物,無論選擇那一種其療效約只有20%上下。但是即使是多種藥物的療法,也尚無法達到一個令人很滿意的療效。因此對胃癌的化學療法,抗癌藥的組合一直沒有標準處方,一段時間就有一些方法提出,每個醫療組織或醫院有都有他們認為比較有效的組合。面對這麼多種的選擇,有時叫病患不知如何是好。其實要了解到,這些方法療效的差異並不大,不然早就有一個大家公認的治療方式了。一般醫師在做決定時會參考病人的情況,如適當做手術後的輔佐療法呢,或是在治療已有多處轉移的病患。信任醫師,並多做討論。
以下將常用的藥物組合簡介於下:
• FAM :在八十年代末期與九十年代初期常用的方式,其反應約25%-50%,近年認為比單一藥物好一些些而已。
• FAMe :以methyl-CCNU 取代Mitomycin C,其效果與FAM差不多。
• FAP:有報告顯示高達50%的反應率,但不是每個地方的報告都有這樣的結果。
• EAP:這裡的A是doxorubicin,初期報告指出有相當高的治癒率與根除率,甚至有15%的人,其腫瘤會完全消失。可是後來的研究並未能有相同的結果,況且此種藥物組合具有極高的毒性,接受治療發生併發症致死的病人並不少見,因此近年來較少醫師採用這種療法。
• ELF:其中leucovrin是最近幾年許多化學療法常用的藥物,其本身並不具有直接抗癌的毒性,而是用來增強flurouracil等藥物的療效,且相對減少了副作用。其反應率約略在50%,並不特別好,但嚴重的副作用少多了。
• FL:高劑量的Flurouracil與Leucovorin 連續注射,也是近年熱門使用的方法,但未有十分肯定的結論出來。
F:Flurouracil;M: Mitomycin C;A: Adriamycin,doxorubicin ;Me:methyl-CCNU;P:cisplatin;E:Etoposide;L:Leucovorin ,
還有許許多多的方法,難以一一列出,大都是上述方法的改良,效果也差不多。但不要忘記這些化學藥物會殺死癌細胞,同時也會損害到正常的細胞,實際上有用的療法必須能在這之間取的一個平衡。也因此給予這些治療時,一定會有一些副作用的產生,所以必須小心注意,儘量減少或避免。化學療法的副作用決定於抗癌藥劑本身的藥理作用,給予的藥量、方式和時間長短。大致說來以消化道的症狀最為常見,包含消化不良、嘔吐、噁心,失去食慾,口腔潰瘍等等。其他常見的問題有掉髮,疲憊。比較嚴重的會有貧血、白血球下降、細菌感染、敗血症、內分泌失調等等。不過更要了到解這些較嚴重的副作用,在胃癌的化學療法中並不多見,只要注意一下,莫太過擔心憂慮而放棄治療。這些副作用目前也有了許多藥物可來預防或改善。
此外有一點也需要加以說明,醫學上所謂反應率,是指經過化學抗癌藥劑的給予後,腫瘤有縮小現象就算是有效,並不代表腫瘤的完全消失,反應率高,並非就表示一定會有較佳存活率。因此也有醫師舉出例子來說明這樣的觀點,因為一個逗點大小的腫瘤即含千百癌細胞,抗癌藥物雖使腫瘤縮小,但只要一兩公分的腫瘤就會還有多少細胞呢!所以反應率好並不是治癒率高,但不可否認腫瘤的縮小大都能改善病人臨床的一些症狀,不能因之抹去化學治療的價值。
放射線治療:
放射療法是使用高能放射線或各種微粒子去殺死癌細胞。傳統上放射線治療除非是在有併發症的胃癌病人,非治療的主力,屬於輔佐療法。通常在手術前或手術後,利用輻射照射腫瘤生長區域,殺除看不 見,無法割除或是殘留不乾淨的癌細胞,以達至局部控制之目的。放射療法有時也用以減輕一些臨床症狀,諸如疼痛、流血、和吞吃困難等。誠如其他破壞性的治療,放射線本身有其副作用,尤其是細胞轉換率較快的組織影響較大,例如腸胃道黏膜表皮即屬此類,因此在接受放射療法時病患常會有消化不良,軟便等症狀,但過些時日這些症狀通常會消失,若是合併使用化學治療,這些副作用也會較明顯。
又如何去選擇治療方式?目前對胃癌的較好的治療方式,依發現的期別,有不同的建議,一般說來合併使用以上的二種或更多方法效果較佳。以下就胃癌分期來建議的治療方式。但再次強調,這些看法是供參考,而不是唯一的選擇,每個病患都有其差異,應與醫師詳細討論。
• 第 0期:由於第0期癌細胞侷限在胃表皮層,只要外科切除即可,不需要任何化學治療或放射療法。
• 第一期:外科切除胃部,以及附近的淋巴結與網膜,也不需要再做其他治療,定期追蹤即可。
• 第二期:外科的切除胃的部份,盡量清除周邊所有的淋巴結。若病理檢查發現癌細胞已侵入胃壁外層,可考慮接受一些輔佐性的化學療法。
• 第三期:除非病人有其他的健康問題,這個階段還是以外科治療為主,因為仍有百分之十五的人仍然可以完全治癒。手術後依據病理上淋巴結轉移的程度與範圍,更有加上輔佐性化學療法和放射療法的必要。
• 第四期:這個階段胃癌已延及遠處的器官,要治癒已是不可能的。治療的目的在於儘量減輕症狀,減少癌症的併發症,例如病患接受手術是為解決胃腸的阻塞或控制流血,有些醫院有雷射治療設備,也利用來打通阻塞部位。在一些病患也僅建議給予所謂的支持性治療,有時甚至是以安寧照護為目標,讓病患能較無痛苦,有尊嚴的走完最後一程。家屬也須了解到醫學絕對不是萬能,必須接受無法治癒的事實,畢竟醫療行為是合乎人性,卻是違反自然生存演化法則,跟上帝竊取生命的行為。要求使病患全然不會感受到不舒服是不可能的,治階段醫療只是在減緩病患的不適。
話說回,胃癌的治療主要方式不外有三種:外科手術、化學療法與放射療法。
外科手術治療:
胃癌的基本治療方法是以外科手術為主力,將腫瘤及其周圍組織及淋巴腺切除,是達到完全根治之唯一方法。假如已知是一至三期的病人,若無其他重大問題不能夠接受手術,都應接受外科處置。倘能切除乾淨,即所謂治癒性的手術,無論期別存活率還不錯,尤其是早期胃癌,五年存活率可達百分之九十以上。假若無法完全將腫瘤切除,治療目標則希望解決因癌細胞存在引起的種種問題、症狀與合併症,譬如在無法將病灶切除乾淨的胃癌,進行手術便是在於減少因胃癌病灶潰爛以起的出血,或是解決腫瘤引起的消化道阻塞阻塞。此時醫療的目的則在於使腫瘤變小,減緩腫瘤生長發育,預防其蔓延,藉以延長壽命。這類手術治療方式有稱為 palliative surgery,意指它能減輕或預防症候的發生,但不要期待能根治療癌症。
而做胃癌手術切除依其切除部份大致又可分成三種主要的類型:
• 末梢部的亞全胃切除術(Distal subtotal gastrectomy):這手術除去胃的竇部,幽門與部份胃體部。有時一部份的十二指腸也會被切除。
• 上端側的亞全胃切除術(Proximal subtotal gastrectomy):這手術除去胃底部、賁門與其附近的組織。食道下端有需要時也會被切除。因為胃部淋巴的流向,與胃裡有多處發生原發性癌變的可能,外科醫師少做如此的切除方式,大多直接做全胃切除。
• 全胃切除術Total gastrectomy:將胃部全部切除。
通常手術的目的即希望有根治性的療效,所以進行手術時,一些周邊的器官組織也常必須一併拿掉,包括局部的淋巴結、脾臟及一些腹內的網膜。所謂的治癒性切除也就包含下列情況:
• 沒有遠處轉移。
• 手術切除後殘留的胃部其邊緣找不到癌細胞。
• 假若鄰近的組織被癌細胞侵犯,但都能完全切除。
• 附近的淋巴都能被清除乾淨。
化學藥物療法:
所謂的化學治療即是選擇適當之抗癌藥劑,經靜脈點滴或者經口給予,吸收後會分布至全身,來達到殺死或控制癌細胞生長的目的。迄今醫學研究的結果,化學藥物治療對抗胃癌效果並不很好,一般用來當做輔佐療法( adjuvant therapy),例如在一些接受手術的病人,使用化學抗癌藥物部份預防癌細胞再發, 提高手術後之存活率。但在某些情況的胃癌患者,化學療法仍可能做為胃癌的主要治療方式,例如在已有轉移,無法完全將腫瘤切除的病患,或是第四期的患者,可藉著給予化學抗癌藥物來延長存活時間。
目前在胃癌抗癌藥劑的使用以多種藥物合併給予為主,因為過去的研究指出如果使用單一藥物,無論選擇那一種其療效約只有20%上下。但是即使是多種藥物的療法,也尚無法達到一個令人很滿意的療效。因此對胃癌的化學療法,抗癌藥的組合一直沒有標準處方,一段時間就有一些方法提出,每個醫療組織或醫院有都有他們認為比較有效的組合。面對這麼多種的選擇,有時叫病患不知如何是好。其實要了解到,這些方法療效的差異並不大,不然早就有一個大家公認的治療方式了。一般醫師在做決定時會參考病人的情況,如適當做手術後的輔佐療法呢,或是在治療已有多處轉移的病患。信任醫師,並多做討論。
以下將常用的藥物組合簡介於下:
• FAM :在八十年代末期與九十年代初期常用的方式,其反應約25%-50%,近年認為比單一藥物好一些些而已。
• FAMe :以methyl-CCNU 取代Mitomycin C,其效果與FAM差不多。
• FAP:有報告顯示高達50%的反應率,但不是每個地方的報告都有這樣的結果。
• EAP:這裡的A是doxorubicin,初期報告指出有相當高的治癒率與根除率,甚至有15%的人,其腫瘤會完全消失。可是後來的研究並未能有相同的結果,況且此種藥物組合具有極高的毒性,接受治療發生併發症致死的病人並不少見,因此近年來較少醫師採用這種療法。
• ELF:其中leucovrin是最近幾年許多化學療法常用的藥物,其本身並不具有直接抗癌的毒性,而是用來增強flurouracil等藥物的療效,且相對減少了副作用。其反應率約略在50%,並不特別好,但嚴重的副作用少多了。
• FL:高劑量的Flurouracil與Leucovorin 連續注射,也是近年熱門使用的方法,但未有十分肯定的結論出來。
F:Flurouracil;M: Mitomycin C;A: Adriamycin,doxorubicin ;Me:methyl-CCNU;P:cisplatin;E:Etoposide;L:Leucovorin ,
還有許許多多的方法,難以一一列出,大都是上述方法的改良,效果也差不多。但不要忘記這些化學藥物會殺死癌細胞,同時也會損害到正常的細胞,實際上有用的療法必須能在這之間取的一個平衡。也因此給予這些治療時,一定會有一些副作用的產生,所以必須小心注意,儘量減少或避免。化學療法的副作用決定於抗癌藥劑本身的藥理作用,給予的藥量、方式和時間長短。大致說來以消化道的症狀最為常見,包含消化不良、嘔吐、噁心,失去食慾,口腔潰瘍等等。其他常見的問題有掉髮,疲憊。比較嚴重的會有貧血、白血球下降、細菌感染、敗血症、內分泌失調等等。不過更要了到解這些較嚴重的副作用,在胃癌的化學療法中並不多見,只要注意一下,莫太過擔心憂慮而放棄治療。這些副作用目前也有了許多藥物可來預防或改善。
此外有一點也需要加以說明,醫學上所謂反應率,是指經過化學抗癌藥劑的給予後,腫瘤有縮小現象就算是有效,並不代表腫瘤的完全消失,反應率高,並非就表示一定會有較佳存活率。因此也有醫師舉出例子來說明這樣的觀點,因為一個逗點大小的腫瘤即含千百癌細胞,抗癌藥物雖使腫瘤縮小,但只要一兩公分的腫瘤就會還有多少細胞呢!所以反應率好並不是治癒率高,但不可否認腫瘤的縮小大都能改善病人臨床的一些症狀,不能因之抹去化學治療的價值。
放射線治療:
放射療法是使用高能放射線或各種微粒子去殺死癌細胞。傳統上放射線治療除非是在有併發症的胃癌病人,非治療的主力,屬於輔佐療法。通常在手術前或手術後,利用輻射照射腫瘤生長區域,殺除看不 見,無法割除或是殘留不乾淨的癌細胞,以達至局部控制之目的。放射療法有時也用以減輕一些臨床症狀,諸如疼痛、流血、和吞吃困難等。誠如其他破壞性的治療,放射線本身有其副作用,尤其是細胞轉換率較快的組織影響較大,例如腸胃道黏膜表皮即屬此類,因此在接受放射療法時病患常會有消化不良,軟便等症狀,但過些時日這些症狀通常會消失,若是合併使用化學治療,這些副作用也會較明顯。
又如何去選擇治療方式?目前對胃癌的較好的治療方式,依發現的期別,有不同的建議,一般說來合併使用以上的二種或更多方法效果較佳。以下就胃癌分期來建議的治療方式。但再次強調,這些看法是供參考,而不是唯一的選擇,每個病患都有其差異,應與醫師詳細討論。
• 第 0期:由於第0期癌細胞侷限在胃表皮層,只要外科切除即可,不需要任何化學治療或放射療法。
• 第一期:外科切除胃部,以及附近的淋巴結與網膜,也不需要再做其他治療,定期追蹤即可。
• 第二期:外科的切除胃的部份,盡量清除周邊所有的淋巴結。若病理檢查發現癌細胞已侵入胃壁外層,可考慮接受一些輔佐性的化學療法。
• 第三期:除非病人有其他的健康問題,這個階段還是以外科治療為主,因為仍有百分之十五的人仍然可以完全治癒。手術後依據病理上淋巴結轉移的程度與範圍,更有加上輔佐性化學療法和放射療法的必要。
• 第四期:這個階段胃癌已延及遠處的器官,要治癒已是不可能的。治療的目的在於儘量減輕症狀,減少癌症的併發症,例如病患接受手術是為解決胃腸的阻塞或控制流血,有些醫院有雷射治療設備,也利用來打通阻塞部位。在一些病患也僅建議給予所謂的支持性治療,有時甚至是以安寧照護為目標,讓病患能較無痛苦,有尊嚴的走完最後一程。家屬也須了解到醫學絕對不是萬能,必須接受無法治癒的事實,畢竟醫療行為是合乎人性,卻是違反自然生存演化法則,跟上帝竊取生命的行為。要求使病患全然不會感受到不舒服是不可能的,治階段醫療只是在減緩病患的不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