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原則
審查要點
A. 理委員會審查要點:
a. 研究計劃之科學合理性及可行性。
b. 申請檢體數量之合理性。
c. 評估商業運用利益所訂回饋比例或定額費用之適宜性。
d. 申請者過去對本庫義務履行狀況。
B. 倫理委員會審查要點:
a. 試驗倫理性及檢體使用價值。
b. 決定商業運用利益所訂回饋比例或定額費用之適宜性。
c. 參與者之隱私保護。
d. 易受傷害族群之保護。
e. 保障參與者資訊安全之必要管理措施。
審核數量
A. 一年期計畫申請案:依照研究計畫書暨申請單數量核給檢體數量。
B. 多年期計畫申請案:申請人須逐年申請,核定原則依照每一計畫年度之研究計畫書上限核給檢體數量,然若研究進度超前,則可提前申請下一年度之檢體,但申請量不得超過該計畫總核定量。
審查時程
A. 行政審查:生物資料庫收到申請單三個工作日內完成行政審查。
B. 實質審查:符合行政審查者,由管理委員會主席指派兩位委員進行審查,管委會主席應於申請案派審後兩週內彙總委員意見,提生物資料庫倫理委員會開會議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