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程序
院內人員申請
採生物資料庫資訊系統線上填具申請單,並上傳以下審查所需文件電子檔進行申請。
1. 研究計劃書 (內容須包含計劃名稱、主持人姓名及研究機構、研究主題、研究目的、研究之預定時間、研究方法、研究人力及設備需求、預期產生之商業利益及回饋計畫等)。
2. 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同意生物醫學研究或醫學研究證明書。
3. 人體生物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回饋審查表。
4. 生物檢體不得輸出至境外,資料或生物檢體衍生物國際傳輸應報經主管機關核准。
院外人員申請
非本院人員申請使用生物資料庫之生物檢體、衍生物及相關資料、資訊者,須具備與本院專任人員合作之研究計畫,由本院計畫主持人依上述程序提出申請。
亦可透過國家級人體生物資料庫整合平台申請。
*如有其他核心實驗室服務需求,請洽「核心實驗室送檢服務」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