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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團隊介紹

肺臟移植

  本院2020年7月由衛生福利部核定為施行肺臟摘取移植手術醫院。
  經肺臟移植團隊積極評估待移植者,以及跨科系合作,於2021年共完成 3 例肺臟移植,一年存活率為 100%
  2023年8月開始實施-胸腔內外科雙軌共同照護,讓肺臟移植/等候/評估病人,在藥物、呼吸治療、營養、手術適應症,以及影像追蹤等,有更周全的評估。
  2024年3月,胸腔外科羅乾鳴醫師與莊鎧豪醫師,於 Duke University(杜克大學) 完成肺臟移植進修。

未來發展

1. 持續與林口院區肺臟移植團隊經驗交流、學習。
2. 拓展高高屏末期肺病變照護網。
3. 持續增加等候名單與移植名單。

醫療團隊成員

 ‧邱健宏醫師 
 ‧呂宏益醫師 

 ‧羅乾鳴醫師 

 ‧莊鎧豪醫師 
 ‧陳莉君醫師 
 ‧陳聿醫師 

 ‧賴興華醫師 
 ‧林麗君移植協調師 

評估肺臟移植醫師門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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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臟移植待移植者之條件

一、待移植者適應症
 (一) 診斷為阻塞性肺疾病(Obstructive Lung Disease)並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
  1. 第一秒最大呼氣量(FEV1.0) < 35% 預測值。
  2. 氧合指數(PaO2/FiO2) <300。
  3. 血中二氧化碳分壓(PaCO2)升高。
  4. 引起繼發性肺動脈高壓(mPAP>25mmHg)。
  5. 臨床上活動分級已達紐約心臟協會功能分類第三級或第四級者。
  6. 需長期依賴氧氣者。
  7. 雖經藥物治療,仍長期有慢性呼吸道感染或已出現呼吸窘迫症狀。
 (二) 診斷為肺血管疾病(Pulmonary Vascular Disease)並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
  1. 病人之活動分級已達紐約心臟協會功能分類第三級或第四級者。
  2. 右心房平均壓力> 6 mmHg。
  3. 平均肺動脈壓mPAP>25mmHg。
  4. 心臟指數(Cardiac index) < 2.51 l/min/m2。
  5. 病人之臨床病況逐漸惡化,需長期依賴氧氣者。
 (三) 診斷為囊性纖維化症或免疫缺乏症(Cystic Fibrosis or Immunodeficiency Disorders)並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
  1. 第一秒最大呼氣量(FEV1.0) < 40%預測值。
  2. 血中二氧化碳分壓(PaCO2) 升高。
  3. 雖經藥物治療無效或情況仍逐漸惡化者。
 (四) 診斷為限制性肺疾病(Restrictive Lung Disease)並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
  1. 雖經藥物治療無效或情況仍逐漸惡化者。
  2. 需長期依賴氧氣者。
 (五) 其他末期肺臟衰竭,無法以傳統手術方法矯正者。

二、待移植者禁忌症
 (一) 年齡65歲以上(年齡超過需經專案審查)。
 (二) 有無法控制的感染者。
 (三) 活動性肺結核未完全治療者。
 (四) 有惡性腫瘤者(除非有兩位腫瘤專家一致審查通過)。
 (五) 經臨床評估無法配合長期移植術後治療者。
 (六) 嚴重心臟衰竭, NYHA Functional class 4且評估手術後無法回復。
 (七) 失代償性肝硬化且有凝血異常者。
 (八) 活動性消化性潰瘍。
 (九) 嚴重腦血管或週邊血管病變,使日常生活無法自理,且無法接受重建手術者。
 (十) 免疫系統不全或其他全身性疾病,雖經治療仍預後不良者。
 (十一) 藥癮、酒癮患者。

術前評估流程

一、呼吸衰竭病人須經由肺臟移植專責醫師初步評估、篩選為可能肺臟移植接受者後,住院接受身體各器官功能、心理及精神狀況等詳細的檢查:病史的詳細詢問及記載、理學檢查、抽血檢查(含HLA typing 等免疫檢查)、心電圖、胸部 X 光、心臟超音波、核子醫學肺臟功能檢查、心導管、支氣管鏡切片、肺功能的檢查、腹部超音波、胃鏡與大腸鏡檢查、癌症篩選與其它身體系統相關檢查。此外,還須經過身心醫學科醫師的會診,以評估病患的心理狀態是否適合接受肺臟移植。

二、經移植小組將各項相關資料收集整理、討論及認可,並經肺臟移植內外科專科醫師審核簽章後,送至健保局審核。

三、經審核通過後,病人的資料即輸入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列入肺臟移植等候名單。

(以上資料為肺臟移植團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