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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單位於3/31前完成「部門應變防護計畫」修訂及5/31前完成「部門緊急災    害應變訓練與演練」紀錄提交,如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院內消息 2023.02.13
說明:
  一、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及本院『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二、2023年「部門應變防護計畫」修訂及「部門緊急災害應變訓練與演練」辦理
    重點事項:
   (一)更新部門應變編組名單,人員清楚防火區劃/手動排煙位置/避難疏散路線。
   (二)今年演練以複合式演練型式(地震+火災)辦理,依部門實際狀況或病人特性,
     強化部門自衛消防編組五個班緊急應變能力。
   (三)特殊單位(如精神科病房、血液透析、ICU病房、手術室等)疏散病人時應慎
     重,討論如何安全疏散病人(含疏散方式/病人搬運/集結/清點/復原等)的相
     關照護與注意事項,請依實際納入計畫修訂及演練重點。
   (四)請參考「火災緊急應變處理程序重點」【教案如附件一】及上次應變演練
     建議改善事項,修正應變防護計畫及演練腳本。
   (五)「部門緊急災害應變訓練與演練」參訓人員應包含「常駐於部門之人員」
     ,如醫師、專科護理師、外包人員等。
   (六)通報、滅火與避難等實務操作訓練,每人每年至少參加1次。
  三、每年辦理部門緊急災害應變措施演練完成桌上及實兵演練各一次,並於完成
    訓練後一週內填寫「部門緊急災害應變訓練與演練實施紀錄表」,應置備文
    件(檢討會議紀錄、照片紀錄 、演練腳本)。
  四、請各單位配合辦理事項:
   (一)作業時程:
    1.【部門應變防護計畫】(範本格式如附件一):於3/31(五)前完成計畫修訂。
    2.【部門應變訓練與演練紀錄】(依附件二格式):於5/31(三)前完成辦理訓練
     與演練紀錄呈核。
   (二)提報方式:
     請於5/31(三)前,將「部門應變防護計畫」及「部門緊急災害應變訓練與演
     練實施紀錄表」等二項紀錄(內容照片需清楚呈現),並採以〝部處科(組)別〞
     整合傳送,請以行政文書方式(夾帶附件)進行傳簽【主旨標題為-2023年
     度XX部門應變防護計畫及應變演練成果呈報),經部門主管結案後,再點通
     知給安全衛生組(高雄80600-吳佳慧、鳳山T0600-楊育欽)彙總呈報。
  五、各棟各樓層【逃生避難圖】,可至安衛組網頁下載,路徑:部門網頁→管理部
    →安全衛生組→消防防護。
  六、本作業諮詢窗口:高雄安衛組(407-2250)、鳳山安衛組(408-2885)。

高雄 管理部 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