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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服務對象內容 2022.08.22

住宿長照機構照護費用非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需全額由住民自費負擔,符合下述情形且非罹患傳染病精神疾病呼吸器依賴失智隨意游走或具攻擊行為者,均可提出申請入住住宿長照機構由專業合格的護理人員及照顧服務員提供24小時日常生活照護及安全居住環境

()健康自然老化的長者,因心智及身體功能逐漸喪失,失去自我照顧的能力

()慢性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併有中風、截肢、腎病變、周邊神經、視網膜病變等,導致自我照顧能力降低

()神經疾患如巴金森患者因身體僵硬、動作障礙,須他人照護,或頭部外傷、脊髓損傷、頭部腫瘤、中樞神經退化性病變,導致四肢運動障礙須他人照護。

()骨骼肌肉的病變,如骨折、關節攣縮、退化性關節炎等疾病,導致運動功能障礙須他人照顧。

()長期臥床之失智症患者,須他人照顧。

()癌症患者需長期專業性照顧

()長期需要洗腎患者,體能不適併周邊神經病變須長期照護

()當一般人接受過急性期醫療照護,仍留有氣切管、鼻胃管、尿管、人工造廔、傷口,家人無法提供適當護理照顧時,可以考慮入住。

 ()等待外勞及欲訓練外勞居家照顧技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