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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一、申請服務者請至本院 實驗室送檢系統 填寫收費項目使用申請表 (操作說明請參閱下載專區文件)

二、系統表單內可勾選以下付款方式:

(同一張申請單僅限申請一項服務,若同時申請統計諮詢及統計數據處理服務者,請分別輸入兩張申請單,謝謝)

1.計劃扣款:

1. 院內計畫:醫研部規定只能使用「儀器設備及技術服務平台使用費(貴儀費)」付款。故請計畫主持人申請計畫時,於計畫書經費編列表之儀器設備及技術服務平台使用費項目內編列「巨量資料及統計中心統計及數據處理費用、統計諮詢費、醫學插圖費」。若已有計畫但未編列貴儀費、或已有貴儀費但卻未編列欲申請之服務項目,則需請主持人申請經費變更(院內網站表單櫃下載「長庚研究計畫延期、更、撤銷申請表」),並於表單內增加上述費用項目後送醫研部審核,待變更通過後再至本院「研究實驗室送檢服務」系統填申請單,使用貴儀費付款。
2. 科技部:可用人事費支付(即業務費,經費表內需有編列欲申請之服務項目)。
3.其他計畫:業務費或其他費等有編列欲申請之服務項目即可付款。
4. BMRP:可用人事費支付。
注意:
一、請申請人於「研究實驗室送檢服務」系統填寫收費項目申請表後,請申請人於申請表內之結案註記欄位蓋計畫章(詳如以下2點說明)、申請人簽名欄位需請付款計畫之主持人親自簽名,不可以蓋章取代簽名。
1.土城醫院的所有計畫(計畫編號第五碼為V),或不論哪個院區的科技部、廠商等院外計畫(計畫編號第一碼不是C):請務必蓋計畫章
2.林口院區之院內計畫(計畫編號第一碼為C+第五碼為G)或 林口院區主持人的BMRP:若申請人表示未刻計畫章,可請申請人申請表內手寫計畫案號及執行起迄日。
二、計畫主持人機構為長庚大學、科大、土城醫院等院外機構 (計畫編號第五碼不是G)
1.申請人開立收費項目申請表後,需再憑收據辦理費用核銷。
2.請此項機構之申請人於收費項目使用申請表內註明:
收據的抬頭、統編、收件人姓名、電話、收件地點。本中心後續會將收據以內部信封寄給申請人,請申請人收到收據後一週內核銷。(院外機構需請申請人提供回郵信封)


2.現金匯款

​1.​請申請人​於您的申請表上另外備註您的E.MAIL (本中心會將轉帳帳號寄給您),或​請來信​chialing@cgmh.org.tw索取本院帳號。
​2.請申請人​將現金轉帳至本院帳號,再將轉帳或匯款證明提供給本中心即可。​(匯款單請註明:姓名、聯絡電話、身分證字號,提供此資訊是因後續本中心協助您輸入繳款單時需使用)​;若您需索取收據報帳,請於匯款單上特別註明收據需開立的抬頭、統編及寄回收據之單位地點。


3.部門成本扣款:

請申請人將送檢系統印出的使用項目申請表請部門主任簽名確認,院內研究單位就不能扣部門成本,依規定,研究單位需優先用計畫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