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鑑定(ICF)服務
定義
緣101年7月11日施行之『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修正條文 』‚新制身心障礙鑑定項目除舊制身體結構、功能鑑定依據外‚新增社會參與及環境因素鑑定‚須由專科醫師及鑑定人員完成兩階段鑑定及需求評估。
鑑定服務流程
⑴鑑定醫師於門診或住院完成『身體功能與結構』鑑定後‚若為六歲以上之申請人‚須於本院排程作業依序安排第二階段『活動參與與環境因素評估』時間。(六歲以下不須進行第二階段排程)
⑵本院由社會工作師協助進行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評估,社會工作師皆具本國合格社工師證照,且有一年以上臨床經驗者負責。
⑶身心障礙者鑑定表統一交由本院社服課專人進行登錄和寄送報告等作業,經相關主管機審核後,以核發身心障礙證明。
身體功能評估時段及注意事項
復健大樓身心障礙評估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診(8:30-12:00)及下午診(13:30-17:00)
復健大樓一樓批價繳費櫃檯後方 ,"雷射針灸治療中心"區內(評估室分機8846)‧
醫學身心障礙評估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診(8:30-12:00)及下午診(13:30-17:00)
醫學大樓二樓心臟胸腔外科門診旁,一般外科門診對面 (評估室分機3279)。
※如遇高雄市政府公告颱風停班,本診則為休診,如要改更評估
時間,請於上班日撥打07-7317123轉3401、2223、3088更改排程※
【注意事項】
(1) 若身體功能鑑定當日不克前來,請於鑑定前一日致電07-7317123轉3401、2223
、3088更改排程。
(2) 請依排程時間攜帶健保卡、具有相片之身份證明文件、排程單等資料至身功
能評估門診進行身體功能鑑定。
報到方式:請將排程單投入診間信箱
(3) 進行「身體功能鑑定」時,病患可與另一位主要照顧者(外藉看護除外)陪同下,共同完成鑑定。
身心障礙諮詢電話
(1) 高雄長庚社服課: 07-7317123轉3401、2223、3088
(2) 高雄長庚身心障礙整合醫療門診: 07-7317123轉6298 網站:http://www.cgmhisd.com.tw/
(3) 衛生福利部福利諮詢專線: 1957
身心障礙福利資源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http://grds.sfaa.gov.tw/index.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