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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贈

定義 

是指當一個人被判定腦死或因疾病往生時,基於病患生前意願或家屬同意,將身上可用的器官或組織以無償的方式捐贈給等待移植的病患。

我要索取同意書  

若您欲表達器捐意願,可以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簽署完成後,我們會將您的同意書轉寄至衛福部安寧療護及器官捐贈意願資料小組,將您的器捐心願註記在健保卡中。意願書索取如下:

u醫學大樓一樓大廳志工服務台

u復健大樓一樓大廳志工服務台

u醫學大樓B1社會服務課

相關資源連結  

u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https://www.torsc.org.tw/index.jsp

器官捐贈條件、流程及相關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