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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科技部111年度專題研究計畫之核定補助辦理簽約撥款及研究經費核銷事宜, 請查照。

最新公告 2022.07.25

一、即日起科技部將陸續於該部網站公告111年度專題計畫核定補助或未獲補助計畫之
       清單,請計畫主持人務必至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首頁之「研究人
       員個人網」輸入帳號及密碼進入查詢。


二、執行多年期研究計畫之第2年、第3年者,請自行至行政中心醫研部網頁查詢經費(路
       徑:部門網頁→行政中心醫學研究發展部→公告/查詢→資料查詢) ,經費已建檔完成
       即可執行續年度計畫(唯上一年度計畫經費支用百分比須達70%以上),勿須繳交任何
       文件。

三、獲補助者-請於科技部線上簽署執行同意書,並依本部所發送之e-mail 通知內容辦理
       後續相關作業事宜。

四、科技部自107年8月1起,核定清單全額列為業務費,不再細分研究人力、耗材、物品
       、圖書及雜項等費用,配合此作業調整,請各計畫主持人依下列費用別辦理經費核銷:
  (一)人事費(A):僅為主持人費。
  (二)業務費(B):含研究人力、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等費用。
  (三)核銷注意事項(如附件一)。
五、重申科技部補助經費請務必遵循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附件二)、科技部
       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附件三) ;專兼任研究助理聘任請依研究助理人員約用注
       意事項(附件四)辦理,在職或在學人員不得擔任專任助理及應迴避進用計畫主持人及
       共同主持人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為專任助理、兼任助理及臨時工。

六、計畫開始執行後所聘首次執行科技部計畫之研究助理務必於起聘日起三個月內檢附修
       習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相關證明文件送院區醫研部備查。

七、為簡化主持人費申請及核銷作業並避免重覆支領,主持人費由電腦自動按月撥付,若
       貴主持人擬將主持人費變更為聘任研究助理費用或耗材費者,請以電子表單『科技部/國
       衛院計畫院內變更表』(如附件五),辦理變更。

八、計畫主持人執行研究計畫,應對各項支出之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請
       務必在計畫結束三個月內如期繳交成果報告及出國會議心得報告。逾期未繳交報告遭
       科技部罰扣之經費由主持人自行負擔,不得以BMRP或其他研究計畫經費替代。

九、該計畫下相對補助費之使用,請依「長庚醫學研究計畫補助費作業辦法」辦理。

行政中心 醫學研究發展部 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