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公告]國科會徵求113年度「臺灣智慧醫療創新加值推動計畫」即日起至2024/5/16 (四)中午12點止受理申請,並於2024/3/25舉辦說明會,請查照。
計畫徵求
2024.03.15
主旨:國科會徵求113年度「臺灣智慧醫療創新加值推動計畫」即日起至2024/5/16 (星期四)中午12點止受理申請,並於2024/3/25舉辦說明會,請查照。 說明: 一、依國科會113年月12日科會科生第1130017422號函辦理(如附件一)。 二、本計畫徵求公告網址: 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rfpDetail/daad9aca-c8a5-4dd0-a97c-ce154ea733d4。 三、本計畫以臨床應用及產業發展為導向,需以跨領域團隊組合進行具應用性、影響 力及國際競爭力之整合性研究,其主要徵求重點需包含以下項目(如附件二): (一) 智慧醫療創新產品或系統模組開發 1. 本計畫以國際市場為目標,整合跨域團隊與利用既有臨床資料,開發智慧醫療 創新產品或系統模組,產品將具軟硬體系統或模組化結構,並為特定醫療領域 之完整解決方案,其範圍舉例如下:協助重大疾病精準診療決策、全方位治療 輔助方案、具緊急時效性診療決策等智慧臨床決策系統模組,或應用於醫療/護 理協調、急重症監控警示、慢性病管理等生成式AI醫療應用/智慧醫院管理系統 模組。 2. 鼓勵國內跨域團隊運用現有軟硬體等相關基礎設施、技術及多中心臨床場域驗 證經驗,強化跨校院的研發合作與資源整合,開發智慧醫療創新產品或系統模 組須進行國際目標市場之專利布局規劃與申請,並因應國際目標市場衛生主管 機關規範進行臨床驗證規劃。 (二) 智慧醫療創新產品或系統模組跨院驗證與商品化前項所開發之智慧醫療創新產 品或系統模組期能完成臨床場域跨院驗證與商品化整備,若其為須上市許可進 行銷售之產品,須進行臨床實驗驗證其功效,於目標市場衛生主管機關驗證送 件。另須規劃成果進入商品化階段或技術移轉,鼓勵產品商轉與產業鏈結,扶 持國內科技產業,並合作進行國際拓銷。 四、申請資格: (一) 申請機構:須為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之受補助機構,每一機構至多提出兩件申請案。 (二) 申請機構需具備充分的臨床資料,申請人需主導並結合一家(含)以上具智慧醫療科 技應用潛能公司(依公司法設立,且公司淨值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以上及最近一 年無退票紀錄)、學研機構或醫療機構,組成跨域團隊,並由跨機構(例如:大學、 醫院)組成之醫學研團隊共同研提計畫;團隊應具備多中心醫療臨床驗證場域執行 經驗,且現有運作軟硬體等相關基礎設施及技術。 (三) 計畫主持人與共同主持人須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資格。 計畫主持人須具備優異的研發成果或應用績效,並負責團隊研究計畫之整體規劃、 協調、研究進度及成果之掌握、實質參與計畫之執行。計畫經費皆由計畫主持人 集中管理、分配及運用。 (四) 計畫主持人以申請或參與1件「臺灣智慧醫療創新加值推動計畫」為限。計畫主持 人須確認計畫成員符合上述規定,鼓勵跨領域團隊組成。相同或相似題目、內容之 計畫已獲其它單位補助者,不得再向國科會重複提出申請。 五、計畫徵求說明會(採實體及線上同步進行):說明會時間、地點及報名網址如下: (一) 時間:113年3月25日(星期一)下午2時整 (二) 地點:臺北市和平東路2段106號科技大樓1樓簡報室 (三) 視訊連結:https://u.cyberlink.com/meeting/540890455 (會議ID:540-890-455) (四)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bgMtMfpd1SCEkePd6 六、有意申請者,請務必於2024/5/16(星期四)中午12點前《繳交送出》,並提供「國 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表CM01(有申請條碼)」頁面完成申請人簽名及經使用院 內「原創性比對系統 iThenticate掃描」計畫書內容比對結果(<40%),請MAIL至 yuga0122@cgmh.org.tw,俾利本部彙整確認,以確保計畫順利函送國科會申請。 六、本院聯絡人:林書瑜、徐優佳 分機:403-6705。 七、國科會聯絡人: (一) 有關本案申請疑義,請洽本會生科處: 曹又仁科長,電話(02)2737-7423。 (二) 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 電話:0800-212-058, (02)2737-7590~2。 ※ 有關本徵求公告之相關資訊,請隨時留意國科會生科處網頁之最新公告。 ※ 敬請各研究計畫之參與人員,在申請計畫或從事研究時,應確實遵守智慧財產權與學 術倫理之規定。 ※ 本計畫之簽約、撥款、延期與變更、經費報銷及報告繳交等其他未盡事宜,應依國科 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專題研究計 畫補助合約書與執行同意書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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