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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藥品儲藏室

化學藥品儲藏室
負責人:楊惠鈞 (分機:3899)

一、適用範圍
1. 進行各種有機溶劑的使用及操作,並存放化學藥品、毒性化學物質及有機溶劑, 凡使用具揮發性、腐蝕性及有害性等物質皆須在化學藥品室內之抽氣櫃操作。
二、設備項目
1. 抽氣防爆櫃 1 台。
2. 抽氣櫃1 台(Hood) 。
3. 防潮箱 6 台。
三、安全注意事項
1. 有機溶劑及有毒物質一定要在排煙櫃(hood)中操作,並遵守操作程序或穿戴應有之防護裝置。
2. 實驗作業中,絕不可無人照料,必須離開時,應請人代為照料,或有清楚之標示。
3. 處理或使用酸鹼液、氣體、氧化劑和溶劑均應在有抽氣之工作台上進行。
4. 禁用燒杯飲食,以免誤食化學藥品。
5. 應穿著醫技服進入化學藥品儲藏室。
6. 生物感染性檢體於地板發生濺灑時,應先以 6%之漂白水作用30 分鐘後,再以75%酒精進行消毒
7. 請勿配戴隱形眼鏡,以防實驗中產生的氣體與隱形眼鏡發生不可測的反應,而傷害眼睛。
8. 研究人員應熟知緊急沖淋裝置及滅火器等安全器材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並熟悉逃生路線的位置及意外事故處理程序。
9. 配製酸鹼試劑,應將酸鹼滴入水中,嚴禁將水倒入酸鹼試劑中。
10. 有機溶劑與無機酸、鹼類的廢液儲存不得混用,以免發生產熱或化學反應造成危險。
11. 不小心皮膚沾到一般酸鹼類時,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
12. 丙酮應用玻璃燒杯,忌用塑膠製品。
13. 勿將氮氣直接吹向人員,以免造成人員缺氧窒息。
14. 毒化物或化學危害物質發生濺灑或溢出時,應至冷區穿戴防護裝置,以進行後續處理及緊急應變,並應通知管理人員或主管。
四、遵守及作業要點
1. 領取化學藥品或溶劑皆須填寫領取及使用量,以供不定期查核。
2. 毒化物使用請依照院內實驗室毒性化學物質管理作業準則需填具實驗室毒性化學物質請購申請表、實驗室毒性化學物質領用申請表、實驗室毒性化學物質現場運作紀錄表及實驗室毒性化學物質廢液紀錄表等,使用之研究人員須充分了解其使用規範。
3. 請遵守實驗室 5S 管理員的管理。
4. 實驗使用後之儀器、盛裝器皿等應洗淨晾乾後放回原處,並遵守廢棄物處理規定。
5. 防護衣著、手套、面罩、護目鏡等均應按作業規定配戴。
6. 使用化學藥品中,如需離開實驗室,必須於藥品附近使用標籤紙標示該化學藥品之名稱、使用方式、使用時間、使用者及緊急聯絡方式。
7. 要使用某種化學藥品時,請先提出並備有物質安全資料表(SDS)。
8. 化學藥品及材料開罐使用後,請在瓶上標明開罐日期、保存期限、品名等。
9. 各種化學藥品存放均應有內容說明及危險性警告標示於容器外明顯處。
10. 化學藥品使用完畢必須立即處理【依照各化學藥品或廢液處理規定,醫學研究中心化學性廢液可分為三類:有機廢液(非鹵素類廢溶劑)、鹼類廢液及無機酸類廢液】。需長時間使用之化學藥品,以置放於通風儲檯面兩天內為原則(特殊情況於報備同意後不在此限),並必須加註清楚之標示。
五、定期查驗項目
1. 排煙櫃每月安全檢查。
2. 定期處理廢棄毒化物及化學廢液。
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