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作業流程
4.3 檢驗作業流程
本院醫師在HIS (醫療資訊系統)開立電腦醫囑單(檢驗單,急診、住院無紙化條碼標簽)→檢體採集→檢體運送至檢驗室→核對簽收與檢驗處理→核發報告→報告結果說明
4.3.1 開立電腦醫囑單(門診檢驗單)
醫囑單一律以電腦開立,醫囑單上印有條碼,可避免手工開單錯誤,醫囑單申請格式內容包含:
4.3.1.1 病人姓名
4.3.1.2 病人性別、年齡
4.3.1.3 病歷號
4.3.1.4 檢驗項目
4.3.1.5 檢體別、檢體採樣部位
4.3.1.6 採檢容器、檢體量
4.3.1.7 開單日期
4.3.1.8 開單醫師
4.3.1.9 病人來源、科別
4.3.1.10 採檢時間
4.3.1.11 如果對診斷有影響,標示必須包含臨床診斷、使用藥物說明
4.3.2 急診、住院條碼標簽
4.3.2.1 實驗室編號
4.3.2.2 病人姓名
4.3.2.3 病歷號
4.3.2.4 病人性別、年齡
4.3.2.5 病人來源、科別
4.3.2.6 採檢容器
4.3.2.7 醫囑號
4.3.2.8 採檢日期
本院醫師在HIS (醫療資訊系統)開立電腦醫囑單(檢驗單,急診、住院無紙化條碼標簽)→檢體採集→檢體運送至檢驗室→核對簽收與檢驗處理→核發報告→報告結果說明
4.3.1 開立電腦醫囑單(門診檢驗單)
醫囑單一律以電腦開立,醫囑單上印有條碼,可避免手工開單錯誤,醫囑單申請格式內容包含:
4.3.1.1 病人姓名
4.3.1.2 病人性別、年齡
4.3.1.3 病歷號
4.3.1.4 檢驗項目
4.3.1.5 檢體別、檢體採樣部位
4.3.1.6 採檢容器、檢體量
4.3.1.7 開單日期
4.3.1.8 開單醫師
4.3.1.9 病人來源、科別
4.3.1.10 採檢時間
4.3.1.11 如果對診斷有影響,標示必須包含臨床診斷、使用藥物說明
4.3.2 急診、住院條碼標簽
4.3.2.1 實驗室編號
4.3.2.2 病人姓名
4.3.2.3 病歷號
4.3.2.4 病人性別、年齡
4.3.2.5 病人來源、科別
4.3.2.6 採檢容器
4.3.2.7 醫囑號
4.3.2.8 採檢日期
4.3.3 檢體採集
4.3.3.1 血液採集
(A) 採血前應注意事項
(1) 核對及處理醫囑
(2) 核對檢驗單上姓名、病歷號碼、床號、檢體名稱、檢驗項目,核對採檢試管標籤姓名、病歷號
(3) 依檢驗項目選擇正確的採檢試管貼上標籤並填寫檢體名稱及採檢日期時間
(4) 抽血者洗淨雙手
(5) 詢問病人姓名、核對手圈符合採檢試管上標籤資料以確認病人
(6) 評估可能躁動病人,應取得病人或家屬同意予以保護性約束
(B) 採血步驟
(1) 協助病人採舒適姿勢,露出合宜之採血部位
a. 選擇明顯具有彈性的血管
b. 不可選擇有點滴注射之手臂
(2) 靜脈穿刺建議選擇部位
a. 尺骨中靜脈─位於肘窩的表淺靜脈,為最常被選的手臂靜脈穿刺部位
b. 貴要靜脈─位於肘前臂,為肱靜脈分枝
c. 頭靜脈─位於肘上臂,為腋靜脈分枝
(3) 採血
d. 備妥採檢試管,針具、holder、棉球(支)、消毒酒精、鑷子、3M膠帶等
e. 選擇適當血管
i). 第一選擇為手肘中央部分較粗的靜脈血管,用食指觸摸,是否為有彈性的血管(肌肉就較無彈性),若無明顯血管,請輕拍手肘中央部位(約5~10次),讓血管較易浮現,若仍無把握時,請第二選擇為手背處(請病人手輕握),輕拍手背中央部位(約5~10次),讓血管較易浮現,再選擇適當血管後,綁上止血帶(離抽血扎針部位上方7.5-10 cm距離)
ii). 遇年紀較大或化學治療病人血管較細時,請使用安全蝴蝶針採血
iii). 嬰兒抽血請使用頭皮針採血
iv). 確定扎針部位後,先以75 %酒精棉球塗拭消毒(消毒皮膚時應以選定之靜脈穿刺部位為中心點,由內往外以環狀塗拭消毒,消毒直徑約7.5 cm )稍待乾躁後再行抽血
(4) 採血針抽血
a. 真空採血
i). 取出針頭一手握住針套彩色部分,另一手則轉動白色部分
ii). 將注射針頭扭入針器中,彩色套子仍留於針頭
iii). 除去針頭彩色部分,以15°角針頭朝下在手臂上進行靜脈穿刺
iv). 將試管放入針器中,食指及中指握住holder的凸緣,拇指置於試管底部,將試管推到holder末端,穿破塞上的隔膜,血液開始流入試管
v). 當試管中的真空消失,血流便停止,此時輕輕用拇指壓抵把holder的凸緣將塞子脫離針頭,然後將試管從holder移出,若要採多支試管,則重複此步驟
vi). 血液收集適量於試管內後,輕輕的傾倒試管8~10次(180度輕微搖晃),使試管內原本充填好的添加劑與血液混和均勻,但不可過度搖動,過分搖動可能造成溶血現象,針頭從靜脈拔除前,先將最後一支試管退出holder,再拔除針頭
vii). 立即啟動採血針安全裝置將紅色塑膠蓋覆蓋針頭,再按壓可卸型持針器卸針處將針頭卸入污染廢棄桶內,在無可卸型持針器卸針的情況下,請將針頭平放在桌上,以針就蓋,不可用手拿針蓋而將針套入,避免針扎意外
b. 空針採血
i). 取出針頭,將針頭與空針栓緊
ii). 選擇適當血管,除去針頭塑膠部分,以15°角針頭朝下在手臂上進行靜脈穿刺
iii). 血液收集適量於空針後,將針頭從靜脈拔除,先將針頭拆卸後,再將血液緩慢徐徐注入適量於試管內
c. 頭皮針
i). 取出針頭,手握住針頭彩色(蝴蝶狀)部分
ii). 選擇適當血管,除去針頭塑膠部分,以15°角針頭朝下在手臂上進行靜脈穿刺
iii). 血液收集適量後,以乾棉球覆蓋在入針處,單手按三角符號在靜脈內收針,收針後會有回縮聲,代表安全機制已啟動,此時再按壓棉球止血
(5) 抽血完成
a. 將針頭拔除後,用乾淨無菌棉球覆蓋於針扎傷口上,告知病人手伸直,稍加壓力於抽血點至少五分鐘
i). 協助病人恢復原來舒適姿勢
ii). 抽血者洗淨雙手
iii). 記錄檢驗項目與抽血日期時間
iv). 將採檢試管與檢驗單核對後交予助理員送至檢驗室
(C) 同一組別檢驗項目若使用相同採檢試管,做多項檢查時可以只採一支試管。但是L72-419 Lactace、L72-421 Pyruvate等檢驗項目必須單獨抽一支試管病人一次採血做多項檢查時、採檢試管使用順序原則為:
無菌採檢試管→不含抗凝固劑採檢試管→含促凝劑採檢試管(須溫和上下混合8次)→含抗凝固劑採檢試管(且須適時溫和上下混合5~8次)
採檢試管建議使用順序如下:
4.3.3.1 血液採集
(A) 採血前應注意事項
(1) 核對及處理醫囑
(2) 核對檢驗單上姓名、病歷號碼、床號、檢體名稱、檢驗項目,核對採檢試管標籤姓名、病歷號
(3) 依檢驗項目選擇正確的採檢試管貼上標籤並填寫檢體名稱及採檢日期時間
(4) 抽血者洗淨雙手
(5) 詢問病人姓名、核對手圈符合採檢試管上標籤資料以確認病人
(6) 評估可能躁動病人,應取得病人或家屬同意予以保護性約束
(B) 採血步驟
(1) 協助病人採舒適姿勢,露出合宜之採血部位
a. 選擇明顯具有彈性的血管
b. 不可選擇有點滴注射之手臂
(2) 靜脈穿刺建議選擇部位
a. 尺骨中靜脈─位於肘窩的表淺靜脈,為最常被選的手臂靜脈穿刺部位
b. 貴要靜脈─位於肘前臂,為肱靜脈分枝
c. 頭靜脈─位於肘上臂,為腋靜脈分枝
(3) 採血
d. 備妥採檢試管,針具、holder、棉球(支)、消毒酒精、鑷子、3M膠帶等
e. 選擇適當血管
i). 第一選擇為手肘中央部分較粗的靜脈血管,用食指觸摸,是否為有彈性的血管(肌肉就較無彈性),若無明顯血管,請輕拍手肘中央部位(約5~10次),讓血管較易浮現,若仍無把握時,請第二選擇為手背處(請病人手輕握),輕拍手背中央部位(約5~10次),讓血管較易浮現,再選擇適當血管後,綁上止血帶(離抽血扎針部位上方7.5-10 cm距離)
ii). 遇年紀較大或化學治療病人血管較細時,請使用安全蝴蝶針採血
iii). 嬰兒抽血請使用頭皮針採血
iv). 確定扎針部位後,先以75 %酒精棉球塗拭消毒(消毒皮膚時應以選定之靜脈穿刺部位為中心點,由內往外以環狀塗拭消毒,消毒直徑約7.5 cm )稍待乾躁後再行抽血
(4) 採血針抽血
a. 真空採血
i). 取出針頭一手握住針套彩色部分,另一手則轉動白色部分
ii). 將注射針頭扭入針器中,彩色套子仍留於針頭
iii). 除去針頭彩色部分,以15°角針頭朝下在手臂上進行靜脈穿刺
iv). 將試管放入針器中,食指及中指握住holder的凸緣,拇指置於試管底部,將試管推到holder末端,穿破塞上的隔膜,血液開始流入試管
v). 當試管中的真空消失,血流便停止,此時輕輕用拇指壓抵把holder的凸緣將塞子脫離針頭,然後將試管從holder移出,若要採多支試管,則重複此步驟
vi). 血液收集適量於試管內後,輕輕的傾倒試管8~10次(180度輕微搖晃),使試管內原本充填好的添加劑與血液混和均勻,但不可過度搖動,過分搖動可能造成溶血現象,針頭從靜脈拔除前,先將最後一支試管退出holder,再拔除針頭
vii). 立即啟動採血針安全裝置將紅色塑膠蓋覆蓋針頭,再按壓可卸型持針器卸針處將針頭卸入污染廢棄桶內,在無可卸型持針器卸針的情況下,請將針頭平放在桌上,以針就蓋,不可用手拿針蓋而將針套入,避免針扎意外
b. 空針採血
i). 取出針頭,將針頭與空針栓緊
ii). 選擇適當血管,除去針頭塑膠部分,以15°角針頭朝下在手臂上進行靜脈穿刺
iii). 血液收集適量於空針後,將針頭從靜脈拔除,先將針頭拆卸後,再將血液緩慢徐徐注入適量於試管內
c. 頭皮針
i). 取出針頭,手握住針頭彩色(蝴蝶狀)部分
ii). 選擇適當血管,除去針頭塑膠部分,以15°角針頭朝下在手臂上進行靜脈穿刺
iii). 血液收集適量後,以乾棉球覆蓋在入針處,單手按三角符號在靜脈內收針,收針後會有回縮聲,代表安全機制已啟動,此時再按壓棉球止血
(5) 抽血完成
a. 將針頭拔除後,用乾淨無菌棉球覆蓋於針扎傷口上,告知病人手伸直,稍加壓力於抽血點至少五分鐘
i). 協助病人恢復原來舒適姿勢
ii). 抽血者洗淨雙手
iii). 記錄檢驗項目與抽血日期時間
iv). 將採檢試管與檢驗單核對後交予助理員送至檢驗室
(C) 同一組別檢驗項目若使用相同採檢試管,做多項檢查時可以只採一支試管。但是L72-419 Lactace、L72-421 Pyruvate等檢驗項目必須單獨抽一支試管病人一次採血做多項檢查時、採檢試管使用順序原則為:
無菌採檢試管→不含抗凝固劑採檢試管→含促凝劑採檢試管(須溫和上下混合8次)→含抗凝固劑採檢試管(且須適時溫和上下混合5~8次)
採檢試管建議使用順序如下:
(D) 檢體標籤內容應包括:
(6) 病人姓名
(7) 病歷號碼
(8) 檢體別
(9) 同一個病人連續採檢時檢體標籤須分別註明採檢時間
(10) 採樣人員(血庫備血檢體)
(6) 病人姓名
(7) 病歷號碼
(8) 檢體別
(9) 同一個病人連續採檢時檢體標籤須分別註明採檢時間
(10) 採樣人員(血庫備血檢體)
4.3.3.2 尿液常規採集
(A) 採尿前
(1) 準備乾淨尿杯、吸管、定量尿液試管並貼上病人資料標籤
(2) 核對檢驗單資料與尿杯、定量尿液試管上標籤是否一致(包括姓名、病歷號、病床)
(3) 將檢驗單、吸管、尿杯與定量尿液試管交給病人取檢體
(B) 採尿步驟
(1) 先將前段尿解至馬桶丟棄
(2) 將中段尿以尿杯盛接約1/3杯,其餘尿液都解至馬桶丟棄。
(3) 將尿杯中的尿液用吸管吸到定量尿液試管中約10c.c.處,剩下的尿液連同尿杯丟棄
(4) 尿液量≧3 ml即可接受
(C) 採尿後
(1) 將定量尿液試管與檢驗單交給醫護人員
(2) 若檢驗項目為L72-709 Porphyrin或L72-711 Coproporphyrin必須立即用錫箔紙將檢體包裹避光
4.3.3.3 糞便採集
(A) L72-730糞便常規檢查及L72-731 Occult blood (CHEM):
(1) 以隨機採集的糞便作檢查,請取新鮮的、柔軟的、附著黏液、混合著血絲或血液具診斷意義部份送檢。
(2) 採檢前三天少吃肉類食物,鐵劑及含鐵劑藥物也會造成偽陽性,採檢前應禁食含鐵劑藥物及aspirin。
(3) 大量維他命C或其他抗氧化物可能會造成偽陰性反應,採檢前應禁食。
(4) 可以便盆或坐式馬桶採檢,解便時應盡可能解在馬桶前端(不要解在水中),若為蹲式馬桶則盡可能取未沾水部份之糞便。
(5) 以杓子取2公克(約成人小指頭一節大小)的糞便,水便或稀便須2ml,連同杓子鎖緊於便盒(不要用衛生紙包檢體)請在解便當天送至檢驗室。
(B) L72-732 Occult blood (EIA)項目
(1) 因為糞便中的血液分布不均,且多附著於糞便的表面,採便請使用表面擦過法,在表面的不同地方盡量擦過多次取樣。
(2) 要注意採便量,採便棒插入容器時要一次完成,糞便要確實浸於緩衝液中,並務必用力震盪,使螺紋內之糞便混入保存液中。
(3) 採便量只要蓋滿採便棒的溝槽或刷毛即可。但是,一般健康人的糞便有極少的Hb存在,所以若採便量過多有的會變成偽陽性。然而,太少的話也可能變成偽陰性。水便或硬便時不易採取,採便量不充分,有可能成為偽陰性。尤其是水樣便很難吸附,就要多採到2倍左右的量。
(4) 應盡速將裝有糞便之採便容器送至檢驗室,如果無法即時送驗,應將採便容器保存於低溫低溫2~10℃,從採便至檢驗完成可達7天,若在室溫下保存時,須於採便當天送出。
(5) 遇痔瘡出血及女性月經期間,應暫停採便。使用坐式馬桶時為避免糞便掉入水中不易採取,請往前坐或反坐。並在便器內斜面先鋪上衛生紙以利採集。
(6) 酒精及一些藥物如:aspirin,indomethacin,resepine,phenylbutazone,corticosteroids,及抗過敏非類固醇的藥物,可能在有些病人身上造成胃腸刺激不間斷出血。這類物質應於受檢日前48小時起停用。
(7) 特定採便管具有定量採集糞便檢體功能,勿將管內液體倒出,或任意加入其它液體。
(A) 採尿前
(1) 準備乾淨尿杯、吸管、定量尿液試管並貼上病人資料標籤
(2) 核對檢驗單資料與尿杯、定量尿液試管上標籤是否一致(包括姓名、病歷號、病床)
(3) 將檢驗單、吸管、尿杯與定量尿液試管交給病人取檢體
(B) 採尿步驟
(1) 先將前段尿解至馬桶丟棄
(2) 將中段尿以尿杯盛接約1/3杯,其餘尿液都解至馬桶丟棄。
(3) 將尿杯中的尿液用吸管吸到定量尿液試管中約10c.c.處,剩下的尿液連同尿杯丟棄
(4) 尿液量≧3 ml即可接受
(C) 採尿後
(1) 將定量尿液試管與檢驗單交給醫護人員
(2) 若檢驗項目為L72-709 Porphyrin或L72-711 Coproporphyrin必須立即用錫箔紙將檢體包裹避光
4.3.3.3 糞便採集
(A) L72-730糞便常規檢查及L72-731 Occult blood (CHEM):
(1) 以隨機採集的糞便作檢查,請取新鮮的、柔軟的、附著黏液、混合著血絲或血液具診斷意義部份送檢。
(2) 採檢前三天少吃肉類食物,鐵劑及含鐵劑藥物也會造成偽陽性,採檢前應禁食含鐵劑藥物及aspirin。
(3) 大量維他命C或其他抗氧化物可能會造成偽陰性反應,採檢前應禁食。
(4) 可以便盆或坐式馬桶採檢,解便時應盡可能解在馬桶前端(不要解在水中),若為蹲式馬桶則盡可能取未沾水部份之糞便。
(5) 以杓子取2公克(約成人小指頭一節大小)的糞便,水便或稀便須2ml,連同杓子鎖緊於便盒(不要用衛生紙包檢體)請在解便當天送至檢驗室。
(B) L72-732 Occult blood (EIA)項目
(1) 因為糞便中的血液分布不均,且多附著於糞便的表面,採便請使用表面擦過法,在表面的不同地方盡量擦過多次取樣。
(2) 要注意採便量,採便棒插入容器時要一次完成,糞便要確實浸於緩衝液中,並務必用力震盪,使螺紋內之糞便混入保存液中。
(3) 採便量只要蓋滿採便棒的溝槽或刷毛即可。但是,一般健康人的糞便有極少的Hb存在,所以若採便量過多有的會變成偽陽性。然而,太少的話也可能變成偽陰性。水便或硬便時不易採取,採便量不充分,有可能成為偽陰性。尤其是水樣便很難吸附,就要多採到2倍左右的量。
(4) 應盡速將裝有糞便之採便容器送至檢驗室,如果無法即時送驗,應將採便容器保存於低溫低溫2~10℃,從採便至檢驗完成可達7天,若在室溫下保存時,須於採便當天送出。
(5) 遇痔瘡出血及女性月經期間,應暫停採便。使用坐式馬桶時為避免糞便掉入水中不易採取,請往前坐或反坐。並在便器內斜面先鋪上衛生紙以利採集。
(6) 酒精及一些藥物如:aspirin,indomethacin,resepine,phenylbutazone,corticosteroids,及抗過敏非類固醇的藥物,可能在有些病人身上造成胃腸刺激不間斷出血。這類物質應於受檢日前48小時起停用。
(7) 特定採便管具有定量採集糞便檢體功能,勿將管內液體倒出,或任意加入其它液體。
4.3.4 檢體運送及核對
4.3.4.1 檢體運送
(A) 檢體採集後,應儘快送達檢驗室做進一步處理。因為檢體在試管中仍然會繼續進行代謝作用,影響某些檢測值的準確性
(B) 血液檢體採檢後,運送條件及方法請參照各項目檢驗須知。若確實無法如時送達檢驗室,請於抽血後兩小時內,先作離心處理,分離血清(漿)並放置4℃保存
(C) 常規尿液檢體可隨機採尿或由醫師指定採尿時間,但應在採尿後2小時內送到檢驗室,若無法立即送檢,應於採檢後立刻放入4℃冰箱保存,可保存8小時,但Bilirubin與Urobilinogen會逐漸下降
(D) 體液常規檢查,應在採檢後2小時內送到檢驗室,若無法立即送檢,應於採檢後立刻放入4℃冰箱保存
4.3.4.2 院區間檢體運送相關規定請見「JLM-QP-L204檢驗醫學科委外檢體運送包裝作業程序」
4.3.4.3 檢體運送安全相關規定請見「JLM-QP-1104檢體(含疑似傳染病個案)轉送作業程序」
4.3.4.4 檢體輸送流程
(A) 急診及病房急件項目檢體,可以氣送系統送至二樓檢驗室,但不適用氣送系統檢體一律由醫護人員或助理員人工送檢
(B) 不適用氣送系統送檢檢體相關規定請見「JLM-QP-L003檢體簽收作業流程」
4.3.4.5 檢體輸送時須注意事項
(A) 檢體應以密閉容器輸送
(B) 採血時應以真空方式採集,若採血管被開蓋時務必將開口用膠膜封好,避免外漏或汙染
(C) 放在試管架上的檢體容器須直立固定,避免翻倒或外漏
(D) 不可空手拿取檢體輸送,應放置適當容器盒內,避免檢體脫落或遺失
4.3.4.6 檢驗單位核對簽收
收到院內門診檢體,應核對檢驗單及檢體,若核對內容不符合,則對該檢體予以退件及要求重新採樣。
急診、住院檢體,由採檢單位執行電子辨識,本科可從檢體追蹤程式查詢待送檢檢體狀況,收到檢體後核對並收件
(A) 核對內容包括下列:
(1) 檢驗單與檢體標示資料是否相同
(2) 檢體標籤是否標示完整
(3) 採檢容器與檢驗項目是否相符
(4) 容器是否破損
(5) 檢體量是否足夠做檢測
(6) 是否依規定方式保存
(7) 採檢時間在可接受範圍內
(B) 退件原則:
(1) 檢驗單或檢體缺病人姓名,檢體(檢驗單)標示姓名與病歷號明顯不符
(2) 檢驗單無法辨識檢驗項目
(3) 檢驗單與檢體不符
(4) 檢體量不足
(5) 檢驗單缺醫師代號印章
(6) 採檢容器不符
(7) 檢體嚴重溶血
(8) 體液或應是血漿檢體出現凝集(固)現象
(9) 超過有效處理時限的檢體
(10) 有檢體沒有檢驗單或相反情形(補檢體者除外)
(11) 檢體運送條件不合(如未冰浴送檢)
(12) 不適合之檢體別
(13) 採檢污染
(14) 不符合本科網站公布之採檢須知要求
(15) 檢體滲漏
4.3.5 檢體前處理與檢驗
4.3.5.1 本科收到檢體後,即進行編號及電腦收件,後交由各相關組別檢驗
4.3.5.2 此時各送檢單位即可由HIS (醫療資訊系統)查知目前檢體檢驗狀態
4.3.5.3 本科在檢查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異常如檢體溶血、血液凝固、或達危險值主動通知標準,會立即通知負責醫護人員,做相關處理
4.3.5.4 檢驗報告核發後,各醫護單位即可由HIS (醫療資訊系統)查詢,查詢方式請見4.4檢驗報告電腦查詢使用說明。
4.3.6 檢驗報告時效
原則上急診30分鐘、急件一小時、普通件操作日當天核發報告,詳細的報告核發時間請見檢驗手冊。
4.3.4.1 檢體運送
(A) 檢體採集後,應儘快送達檢驗室做進一步處理。因為檢體在試管中仍然會繼續進行代謝作用,影響某些檢測值的準確性
(B) 血液檢體採檢後,運送條件及方法請參照各項目檢驗須知。若確實無法如時送達檢驗室,請於抽血後兩小時內,先作離心處理,分離血清(漿)並放置4℃保存
(C) 常規尿液檢體可隨機採尿或由醫師指定採尿時間,但應在採尿後2小時內送到檢驗室,若無法立即送檢,應於採檢後立刻放入4℃冰箱保存,可保存8小時,但Bilirubin與Urobilinogen會逐漸下降
(D) 體液常規檢查,應在採檢後2小時內送到檢驗室,若無法立即送檢,應於採檢後立刻放入4℃冰箱保存
4.3.4.2 院區間檢體運送相關規定請見「JLM-QP-L204檢驗醫學科委外檢體運送包裝作業程序」
4.3.4.3 檢體運送安全相關規定請見「JLM-QP-1104檢體(含疑似傳染病個案)轉送作業程序」
4.3.4.4 檢體輸送流程
(A) 急診及病房急件項目檢體,可以氣送系統送至二樓檢驗室,但不適用氣送系統檢體一律由醫護人員或助理員人工送檢
(B) 不適用氣送系統送檢檢體相關規定請見「JLM-QP-L003檢體簽收作業流程」
4.3.4.5 檢體輸送時須注意事項
(A) 檢體應以密閉容器輸送
(B) 採血時應以真空方式採集,若採血管被開蓋時務必將開口用膠膜封好,避免外漏或汙染
(C) 放在試管架上的檢體容器須直立固定,避免翻倒或外漏
(D) 不可空手拿取檢體輸送,應放置適當容器盒內,避免檢體脫落或遺失
4.3.4.6 檢驗單位核對簽收
收到院內門診檢體,應核對檢驗單及檢體,若核對內容不符合,則對該檢體予以退件及要求重新採樣。
急診、住院檢體,由採檢單位執行電子辨識,本科可從檢體追蹤程式查詢待送檢檢體狀況,收到檢體後核對並收件
(A) 核對內容包括下列:
(1) 檢驗單與檢體標示資料是否相同
(2) 檢體標籤是否標示完整
(3) 採檢容器與檢驗項目是否相符
(4) 容器是否破損
(5) 檢體量是否足夠做檢測
(6) 是否依規定方式保存
(7) 採檢時間在可接受範圍內
(B) 退件原則:
(1) 檢驗單或檢體缺病人姓名,檢體(檢驗單)標示姓名與病歷號明顯不符
(2) 檢驗單無法辨識檢驗項目
(3) 檢驗單與檢體不符
(4) 檢體量不足
(5) 檢驗單缺醫師代號印章
(6) 採檢容器不符
(7) 檢體嚴重溶血
(8) 體液或應是血漿檢體出現凝集(固)現象
(9) 超過有效處理時限的檢體
(10) 有檢體沒有檢驗單或相反情形(補檢體者除外)
(11) 檢體運送條件不合(如未冰浴送檢)
(12) 不適合之檢體別
(13) 採檢污染
(14) 不符合本科網站公布之採檢須知要求
(15) 檢體滲漏
4.3.5 檢體前處理與檢驗
4.3.5.1 本科收到檢體後,即進行編號及電腦收件,後交由各相關組別檢驗
4.3.5.2 此時各送檢單位即可由HIS (醫療資訊系統)查知目前檢體檢驗狀態
4.3.5.3 本科在檢查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異常如檢體溶血、血液凝固、或達危險值主動通知標準,會立即通知負責醫護人員,做相關處理
4.3.5.4 檢驗報告核發後,各醫護單位即可由HIS (醫療資訊系統)查詢,查詢方式請見4.4檢驗報告電腦查詢使用說明。
4.3.6 檢驗報告時效
原則上急診30分鐘、急件一小時、普通件操作日當天核發報告,詳細的報告核發時間請見檢驗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