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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長庚自114/01/18起,新增「螢光顯微淋巴血管偵測」一項自費收費標準。

主旨:高雄長庚自114/01/18起,新增「螢光顯微淋巴血管偵測」一項自費收費標準。
說明:
一、依據醫療法第21條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公告之「高雄市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標準表」等辦理。
二、高雄長庚新增「螢光顯微淋巴血管偵測:新台幣5,000元/人次」一項自費收費標準,自114/01/18(公告後第8天)生效實施,並依標準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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