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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失智症診斷、治療與臨床照護指引

失智症的居家護理服務與面向

在地幸福老化篇 2023.06.29
作者:
林麗月護理長現職高雄長庚紀念醫院居家護理護理長。

大綱:
個案經專科醫師確定診斷為失智症後,為幫助個案獲得更好的照護,政府與民間提供各項社會福利與照護資源,適當運用一些社會福利資源,不只可改善病人及照顧者的生活品質,亦可減輕照顧者的照護壓力。
失智症的照護資源大致可分為四大部分:居家式照護、社區式照護、機構式照護、其他資源 。在居家照顧部分大致可分為四面向-居家服務、居家護理、居家復健、居家喘息,本章節是針對本院所提供的居家護理服務進行說明。
當失智症患者病程過程中,若面臨需居家照護技巧指導時,家屬除可向當地醫療院所或長期照護管理中心洽詢照顧技巧訓練課程外,亦可申請居家護理師到家提供指導,當失智患者因健康問題需護理及醫療服務及專業技術性時,家屬可申請居家護理服務,由專業人員到府提供技術性護理之服務

健保署自105年2月起,辦理「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整合照護計畫」,該計畫由社區內的醫事服務機構組成整合性照護團隊共同合作,提供含括「居家醫療」、「重度居家醫療」、「安寧療護」三照護階段之連續性居家醫療與全人照護,進而銜接衛福部目前大力推動的長期照顧服務2.0計畫,提升照護連續性,兩者可以無縫接軌,讓長者在家安老 。
一、 居家照護
(一) 服務對象:
1.失能:指巴氏量表(BarthelADLIndex)小於60分。2.因疾病特性致外出就醫不便:指所患疾病雖不影響運動功能,但外出就醫確有困難者,如重度以上失智症、遺傳性表皮分解性水皰症(泡泡龍)病人等。3.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得接受安寧緩和醫療照護之末期病人。4.符合健保居家護理服務條件的病人:(1)患者只能維持有限之自我照護能力,即清醒時間,百分之五十以上皆在床上或椅子上。(2)罹患慢性病需長期護理或出院後需繼續護理之病人。(3)明確之醫療與護理服務項目需要服務者。
(二) 服務項目:
1.訪視及診察(身體評估)。2一般治療處置(更換/拔除鼻胃管、胃管灌食指導及衛教、更換/拔除導尿管、尿管護理、膀胱訓練、膀胱灌洗、小量灌腸、更換氣切及護理指導、傷口護理、復健運動指導)。3代採檢體送檢(如:抽血)。
(三) 收案流程:
1.門診、非本院病人:經醫師評估符合居家護理服務需求者→開立居家照護轉介單→居家護理師安排與案家屬連繫(3日內遇假日則順延)。
2.急診及住院病人:經醫療人員評估個案符合居家護理服務需求者→轉介出院準備組→開立居家照護轉介→居家護理師安排與案家屬連繫(3日內遇假日則順延)。
(四) 申請方式:
1.向本次出院醫院之出院準備服務或居家護理室連繫申請、2.向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3.向居住地鄰近之居家護理單位申請,並依其單位規定辦理。
(五) 本院居家照護流程(圖一)

                            圖一、居家護理個案收案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