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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失智症診斷、治療與臨床照護指引

神經行為檢查在失智症的診斷與判讀準則

診斷篇 2023.06.29
作者:
翁嘉駿臨床心理師現職高雄長庚紀念醫院神經內科-臨床心理師。惠來醫療社團法人宏仁醫院神經內科臨床心理師,高雄長庚紀念醫院神經內科臨床心理師。

大綱:
神經行為檢查,主要用於評估個體之認知、情緒行為及社會功能的改變,臨床上多用於失智症及創傷性腦傷患者。其結果可作為協助醫師進行不同失智症病因之佐證資料;亦可作為偵測輕度認知功能障礙或極早期失智症的指標。另亦被常用於作為腦部疾患治療成效的評估指標,如壓力性水腦、腦瘤之手術,帕金森氏症患者是否適合接受腦深層電刺激治療、失智症患者藥物療效評估等,其中使用失智症藥物者需每年定期進行檢查,以判斷其是否可繼續使用失智症藥物。

何謂神經行為檢查
神經行為檢查(neurobehavioral assessment)主要聚焦於評估個案之功能水平的改變,評估涵蓋範圍包含認知(如記憶、注意力、執行功能、語言、空間建構等…)、情緒行為及社會功能,也就是常聽見的「失智評估」。執行上多由臨床心理師透過非侵入性的方式,經由標準化的測驗鑑識個案的認知與行為,來描述個案的腦部功能。

神經行為檢查的應用
神經行為檢查於臨床上經常使用於兩種腦部疾病:失智症與創傷性腦傷〔2〕,而其於臨床上之運用又可協助以下幾點:
一、協助不同失智症病因之鑑別診斷:
由於不同失智症類型,如阿茲海默氏症(Alzheimer’s disease)、帕金森氏(Parkinson's disease with dementia,)、路易氏體失智症(Lewy body dementia)、血管型失智症及混合性失智症,也常因病程變化伴隨不同之認知功能,故可透過認知功能狀況協助醫師之臨床鑑別診斷,如帕金森氏失智症患者初期除短期記憶外,亦會出現執行功能〔3〕、視覺空間〔4〕功能之缺損;而混合性失智症較單純血管性失智症患者有較明顯之短期記憶之缺損〔6〕。
二、偵測早期或輕微認知功能異常:
輕度認知功能障礙(Mild cognitive impairment)是個案指相較於同年齡與教育程度相仿者,有認知功能(包含前述提及之記憶、注意力、執行功能、語言、空間建構等…)之減退,以至於其在生活功能如煮菜、購物、帳單處理上可能需要更多時間,或是更常出現一些小錯誤,但仍喪失其在此功能上的獨立性。而臨床上則通常以個案認知測驗表現低於平均1到1.5個標準差作為判斷〔1〕。除了日常功能的變化,輕度認知功能障礙者相較於同年齡之一般個體亦有較高的機會發展成失智,故透過神經行為檢查早期偵測後,可以於更早期進行介入,預防其惡化。
三、評估治療成效:
當個案因腦部病變進行手術或藥物治療時,可以透過神經行為檢查為介入進行前後之療效追蹤與評估,如壓力性水腦、腦瘤之手術之手術前後比較、帕金森氏症患者所進行的腦深層電刺激(Deep Brain Stimulation;DBS)亦會透過神經行為檢查以評估患者之認知、情緒及行為狀況是否適合接受此治療(Okun, Rodriguez et al. 2007)。此外,國內接受失智症藥物治療之患者亦會被每年安排神經行為檢查進行療效評估,並作為是否可繼續使用失智症藥物之參考指標。
四、協助申請相關文件之佐證資料:
神經行為檢查除臨床上之應用外,其結果亦常可作為許多長照與社福所需的佐證資料,包含身心障礙鑑定、農保、勞保或其他類保險給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