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維持體能-體適能活動
物理治療
2023.11.29
如何維持體能-體適能活動
兒童復健科 物理治療師 葉國光
體適能指的是個人在特定身體環境、社會與心裡環境中,能對既
定工作有好的表現(廖等人,2011 年)。此外,也可視為身體適應生
活與環境(例如;溫度、氣候變化或病毒等因素)的綜合能力(教育
部體適能網站,2015 年)。而健康體適能則是特別強調以健康狀態的
改善為主要訴求,內容包括了以下面項:
(1)心肺功能(心肺耐力、心臟、肺臟功能與血壓);
(2)型態學指數(身體質量指數、身體組成、體脂肪分佈、關節柔軟度
與骨質密度);
(3)肌肉功能(肌力與肌耐力);
(4)運動能力(平衡、敏捷、協調、知覺與速度);
(5)代謝調節(葡萄糖耐受量、脂質與脂蛋白代謝) (廖等,2011)。
而體適能對學生的重要性,主要是讓學生有充足的體力來適應日常工
作、生活或讀書。另外,健康和發育體適能較好的人,不但健康狀況
較佳,也比較不會生病,更有助於各方面的均衡發展,還可以養成良
好的健康生活方式和習慣(教育部體適能網站,2015 年)。另外,娛
樂體適能是由美國物理治療學會針對孩童及年輕人所推行的體適能
篩檢。最初於2001 年3 月的特殊冬季奧運會發展。娛樂體適能適用
於正常或是發展異常的孩童及年輕人,主要是由物理治療師執行測試
及評估。評估內容包括:臀後肌、小腿後側肌、肩部旋轉肌及髖屈曲
肌的柔軟度;腹部及下肢的肌力;及平衡(單腳站)。
根據美國運動及體育國際協會之兒童運動指導方針第二版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Sport and Physical Education (NASPE).
A Statement of Physical Activity Guidelines for Children, 2nd
Edition),建議嬰兒(0-1 歲)每天應該與照顧者有探索環境及動作之
互動。照護者應該把嬰兒放在能夠誘發動作經驗及主動玩樂的環境當
中。此外,嬰兒的身體活動應該要能夠促進動作的技巧發展,嬰兒應
該被放置在合乎甚至超越安全的環境之下執行大肌肉群的活動。而嬰
兒福利者有責任了解身體活動的重要性,並應藉由提供結構性和非結
構性的身體活動,以促進運動技能。而在幼兒(1-3 歲)時,應每天進
行全面性至少30 分鐘結構性的體力活動,或是至少60 分鐘到數小時
非結構性的體能活動,除了睡覺時間外,每次坐著不動不應超過60
分鐘。此外,幼兒應給予充分的機會發展運動技能,以作為日後動作
技能及身體活動的基礎。而學走路的幼童應有一個合乎甚至超越安全
標準的室內及室外環境來執行大肌肉活動。而幼兒福利者有責任了解
身體活動的重要性,並應藉由提供結構性或及非結構性的身體活動及
運動經驗來促進運動技能。而學齡前兒童(3-5 歲)每天至少需累積60
分鐘的結構性身體活動,或參與至少60 分鐘到數小時非結構體能活
動,除了睡覺時間外,每次坐著不動不應超過60 分鐘。而學齡前兒
童應鼓勵發展基本的運動技能,以作為日後動作技能及身體活動的基
礎。此外,應有一個合乎甚至超越安全標準的室內及室外環境來執行
大肌肉活動。而負責學齡前兒童健康及福利的照顧者及家屬,應了解
身體活動及藉由提供結構性及非結構性身體活動以促進運動技能的
重要性。至於在5 至12 歲兒童每天或每週數天應累積至少60 分鐘到
數小時適合年齡的肢體活動。且在多數時間裡的間歇性活動中所累積
的活動應包括中度和激烈身體活動。兒童每天應參與數回維持15 分
鐘以上的身體活動。而兒童每天應參與各種不同依年齡所設計的身體
活動,以達成理想的健康,體適能及技能優勢。對兒童而言不鼓勵每
天不活動的時間超過兩個小時甚至更多,特別是在白天的時候。
腦性麻痺個案在動作功能改變主要有以下三個面項:
(1) 動作功能改變;
(2) 溝通功能;
(3) 進食及吞嚥功能(Peterson 等人,2009 年)。
而腦性麻痺之動作功能改變主要是抱怨早發性的肌肉骨骼問題。引起
功能及動作能力下降的主要原因通常是:肌肉的延展性、力量及耐力
的改變、張力增加、關節炎、跌倒及骨折、疼痛及疲勞等。此外,較
少的關節承重、藥物(特別是抗癲癇藥物) 、不適當的營養等皆是導
致個案有早發性骨質疏鬆的原因。而早期介入、手術、運動及使用輔
具將可以降低功能性的下降(Turk 等人,1995 年)。而腦性麻痺個案
實際上功能性的下降,發生的比成年人(>20 歲)還早。Rosenbaum 等
人針對1 至13 歲之657 位腦性麻痺個案研究,發現不論何種是嚴重
度的個案,其動作能力大約在七歲達到最高潛能,之後便會逐漸開始
下降(Rosenbaum 等人2002 年)。Hanna 等人針對1 至21 歲的腦性麻
痺患者(229 位)做研究。發現到成年之後,比較嚴重族群的功能會開
始下降。研究結果認為可能的造成原因在於體重增加、減少活動及脊
椎形狀的改變(Hanna 等人,2009 年)。而腦性麻痺個案的行走功能改
變可以參考以下研究,Murphy 等人研究居住在加州的101 位腦性麻
痺成人(19-74 歲)。在67 位使用輪椅之中有26 位(40%)以前曾經可
以走路,12 位在21 歲前;6 位在21-28 歲之間;8 位在38-68 歲之
間便開始停止步行 (Murphy 等人,1995 年)。而Andersson 等人調查
居住在瑞典的363 位成年腦性之各種嚴重度的麻痺患者(排除有學習
障礙者)。在221 位(20-58 歲)中有75%有行走經驗,但其中的9%
卻再也無法行走。超過三分之一的個案表示隨著年紀增長,行走能力
是逐漸下降的,且有膝蓋及平衡問題;張力增加及缺乏體能訓練。在
無法繼續行走的個案當中,其中有一半(10 位)是從14 歲就停止步
行,其餘8 位是到35 歲便停止步行。值得一提的是在能夠步行的腦
性麻痺個案當中有19%是行走能力有進步的(Andersson 等人,2001
年)。而在挪威的研究調查了406 位無認知障礙的成年腦性麻痺個案
(≧18 歲),其中有75%能夠行走,但有將近50%的步行能力下降,大
部分在35 歲左右,有10%便完全停止行走。相反的有27%的個案步行
能力有進步,這類個案年紀大部分位在25 歲之前(Jahnsen 等人,2004
年)。因此,對於腦性麻痺個案能夠有效執行體適能訓練是非常重要
的議題。
而對於腦性麻痺個案執行體適能訓練是否有效呢?根據以下系
統性回顧發現在11 篇執行下肢的肌力訓練研究當中,有10 篇是有具
體成效的,而這10 篇研究當中,不單單只有下肢肌力有具體改善,
在關節活動度、體感覺、直立姿勢、延展性、姿勢、步行、登階能力、
粗動作功能、步行速度、步頻及步行距離皆能有效增加,此外,張力
及能量消耗也降低。而在5 篇執行心肺體適能訓練的研究當中,有4
篇具有具體成效,主要改善腦性麻痺個案的心肺適能、肌力,身體活
動及體耐力(Verschuren 等人,2008 年)。另外,針對腦性麻痺個案
執行拉筋活動訓練,在一篇系統性回顧5 篇研究,當中有3 篇研究證
實,執行拉筋活動對於腦性麻痺的個案在膝關節角度有所增加,而在
膝膕窩角度及張力皆有所下降(Lesley 等人,2008 年)。
因此綜合以上研究得知,定期且持續的運動,將對腦性麻痺個案
之體適能有幫助。而每個人的訓練計畫將依個別狀況而會有所不同。
因此,如有疑問可向您的物理治療師詢問。
定工作有好的表現(廖等人,2011 年)。此外,也可視為身體適應生
活與環境(例如;溫度、氣候變化或病毒等因素)的綜合能力(教育
部體適能網站,2015 年)。而健康體適能則是特別強調以健康狀態的
改善為主要訴求,內容包括了以下面項:
(1)心肺功能(心肺耐力、心臟、肺臟功能與血壓);
(2)型態學指數(身體質量指數、身體組成、體脂肪分佈、關節柔軟度
與骨質密度);
(3)肌肉功能(肌力與肌耐力);
(4)運動能力(平衡、敏捷、協調、知覺與速度);
(5)代謝調節(葡萄糖耐受量、脂質與脂蛋白代謝) (廖等,2011)。
而體適能對學生的重要性,主要是讓學生有充足的體力來適應日常工
作、生活或讀書。另外,健康和發育體適能較好的人,不但健康狀況
較佳,也比較不會生病,更有助於各方面的均衡發展,還可以養成良
好的健康生活方式和習慣(教育部體適能網站,2015 年)。另外,娛
樂體適能是由美國物理治療學會針對孩童及年輕人所推行的體適能
篩檢。最初於2001 年3 月的特殊冬季奧運會發展。娛樂體適能適用
於正常或是發展異常的孩童及年輕人,主要是由物理治療師執行測試
及評估。評估內容包括:臀後肌、小腿後側肌、肩部旋轉肌及髖屈曲
肌的柔軟度;腹部及下肢的肌力;及平衡(單腳站)。
根據美國運動及體育國際協會之兒童運動指導方針第二版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Sport and Physical Education (NASPE).
A Statement of Physical Activity Guidelines for Children, 2nd
Edition),建議嬰兒(0-1 歲)每天應該與照顧者有探索環境及動作之
互動。照護者應該把嬰兒放在能夠誘發動作經驗及主動玩樂的環境當
中。此外,嬰兒的身體活動應該要能夠促進動作的技巧發展,嬰兒應
該被放置在合乎甚至超越安全的環境之下執行大肌肉群的活動。而嬰
兒福利者有責任了解身體活動的重要性,並應藉由提供結構性和非結
構性的身體活動,以促進運動技能。而在幼兒(1-3 歲)時,應每天進
行全面性至少30 分鐘結構性的體力活動,或是至少60 分鐘到數小時
非結構性的體能活動,除了睡覺時間外,每次坐著不動不應超過60
分鐘。此外,幼兒應給予充分的機會發展運動技能,以作為日後動作
技能及身體活動的基礎。而學走路的幼童應有一個合乎甚至超越安全
標準的室內及室外環境來執行大肌肉活動。而幼兒福利者有責任了解
身體活動的重要性,並應藉由提供結構性或及非結構性的身體活動及
運動經驗來促進運動技能。而學齡前兒童(3-5 歲)每天至少需累積60
分鐘的結構性身體活動,或參與至少60 分鐘到數小時非結構體能活
動,除了睡覺時間外,每次坐著不動不應超過60 分鐘。而學齡前兒
童應鼓勵發展基本的運動技能,以作為日後動作技能及身體活動的基
礎。此外,應有一個合乎甚至超越安全標準的室內及室外環境來執行
大肌肉活動。而負責學齡前兒童健康及福利的照顧者及家屬,應了解
身體活動及藉由提供結構性及非結構性身體活動以促進運動技能的
重要性。至於在5 至12 歲兒童每天或每週數天應累積至少60 分鐘到
數小時適合年齡的肢體活動。且在多數時間裡的間歇性活動中所累積
的活動應包括中度和激烈身體活動。兒童每天應參與數回維持15 分
鐘以上的身體活動。而兒童每天應參與各種不同依年齡所設計的身體
活動,以達成理想的健康,體適能及技能優勢。對兒童而言不鼓勵每
天不活動的時間超過兩個小時甚至更多,特別是在白天的時候。
腦性麻痺個案在動作功能改變主要有以下三個面項:
(1) 動作功能改變;
(2) 溝通功能;
(3) 進食及吞嚥功能(Peterson 等人,2009 年)。
而腦性麻痺之動作功能改變主要是抱怨早發性的肌肉骨骼問題。引起
功能及動作能力下降的主要原因通常是:肌肉的延展性、力量及耐力
的改變、張力增加、關節炎、跌倒及骨折、疼痛及疲勞等。此外,較
少的關節承重、藥物(特別是抗癲癇藥物) 、不適當的營養等皆是導
致個案有早發性骨質疏鬆的原因。而早期介入、手術、運動及使用輔
具將可以降低功能性的下降(Turk 等人,1995 年)。而腦性麻痺個案
實際上功能性的下降,發生的比成年人(>20 歲)還早。Rosenbaum 等
人針對1 至13 歲之657 位腦性麻痺個案研究,發現不論何種是嚴重
度的個案,其動作能力大約在七歲達到最高潛能,之後便會逐漸開始
下降(Rosenbaum 等人2002 年)。Hanna 等人針對1 至21 歲的腦性麻
痺患者(229 位)做研究。發現到成年之後,比較嚴重族群的功能會開
始下降。研究結果認為可能的造成原因在於體重增加、減少活動及脊
椎形狀的改變(Hanna 等人,2009 年)。而腦性麻痺個案的行走功能改
變可以參考以下研究,Murphy 等人研究居住在加州的101 位腦性麻
痺成人(19-74 歲)。在67 位使用輪椅之中有26 位(40%)以前曾經可
以走路,12 位在21 歲前;6 位在21-28 歲之間;8 位在38-68 歲之
間便開始停止步行 (Murphy 等人,1995 年)。而Andersson 等人調查
居住在瑞典的363 位成年腦性之各種嚴重度的麻痺患者(排除有學習
障礙者)。在221 位(20-58 歲)中有75%有行走經驗,但其中的9%
卻再也無法行走。超過三分之一的個案表示隨著年紀增長,行走能力
是逐漸下降的,且有膝蓋及平衡問題;張力增加及缺乏體能訓練。在
無法繼續行走的個案當中,其中有一半(10 位)是從14 歲就停止步
行,其餘8 位是到35 歲便停止步行。值得一提的是在能夠步行的腦
性麻痺個案當中有19%是行走能力有進步的(Andersson 等人,2001
年)。而在挪威的研究調查了406 位無認知障礙的成年腦性麻痺個案
(≧18 歲),其中有75%能夠行走,但有將近50%的步行能力下降,大
部分在35 歲左右,有10%便完全停止行走。相反的有27%的個案步行
能力有進步,這類個案年紀大部分位在25 歲之前(Jahnsen 等人,2004
年)。因此,對於腦性麻痺個案能夠有效執行體適能訓練是非常重要
的議題。
而對於腦性麻痺個案執行體適能訓練是否有效呢?根據以下系
統性回顧發現在11 篇執行下肢的肌力訓練研究當中,有10 篇是有具
體成效的,而這10 篇研究當中,不單單只有下肢肌力有具體改善,
在關節活動度、體感覺、直立姿勢、延展性、姿勢、步行、登階能力、
粗動作功能、步行速度、步頻及步行距離皆能有效增加,此外,張力
及能量消耗也降低。而在5 篇執行心肺體適能訓練的研究當中,有4
篇具有具體成效,主要改善腦性麻痺個案的心肺適能、肌力,身體活
動及體耐力(Verschuren 等人,2008 年)。另外,針對腦性麻痺個案
執行拉筋活動訓練,在一篇系統性回顧5 篇研究,當中有3 篇研究證
實,執行拉筋活動對於腦性麻痺的個案在膝關節角度有所增加,而在
膝膕窩角度及張力皆有所下降(Lesley 等人,2008 年)。
因此綜合以上研究得知,定期且持續的運動,將對腦性麻痺個案
之體適能有幫助。而每個人的訓練計畫將依個別狀況而會有所不同。
因此,如有疑問可向您的物理治療師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