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衛生福利部「醫院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說明,請 查照
主旨:辦理衛生福利部「醫院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本院通過衛生福利部114年「醫院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實施計畫」,自114/01/01至
114/12/31止。
二、「醫院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係指病人住院期間,家屬可以不用全時在醫院陪病照顧
或另外自聘照顧服務員(看護),由本院安排一位照護輔佐人員協助5-10位病人日常
生活照護,如:身體清潔與舒適照護、排泄照護、膳食、活動及安全維護……等。
三、本院核准試辦病房為10G外科病房、11C內科病房,病人入院後有日常生活照護需求
經評估符合條件,完成「醫院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知情暨自費同意書」簽署,
即由本院分派照護輔佐人員,提供病人住院整合照護服務。
四、本計畫採衛生福利部補助與民眾自費分擔機制:
(一)病人每日自付新台幣(下同)1,050元/天,衛生福利部補助750元/天(自住院之日起算至
出院日之前1日)。
(二)出院當日超過中午12時離院者(以辦理出院結帳時間為依據),醫院就超過部分,
依實際服務時數計算每小時收費43元。
(三)提供照護未滿24小時即停止服務者,依實際服務時數計算每小時收費75元,
並以全日收費金額(1,050元)為上限。
五、諮詢服務電話:
護理部 星期一-星期五(時間08:00-17:00) 03-3281200
分機 2821 張督導 或 2816 曾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