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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長庚自113/9/12起,新增「微脈衝雷射光凝治療」一項收費標準。

主旨:林口長庚自113/9/12起,新增「微脈衝雷射光凝治療 」一項收費標準。
說明:一、依據桃園市衛生局桃衛醫字第1130081114號函辦理公告。
          二、林口長庚新增「微脈衝雷射光凝治療:20,000元/次」一項自費收費,
                 自113/9/12標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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