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疤痕攣縮(Scar Contracture)

整形外科 | 2011.12.28

疤痕的產生,其實是傷口癒合的自然現象,除了有再生能力,非常表淺的表皮層受傷如曬傷,癒合後看不到疤外,其餘深及真皮層,如刀傷、二度以上燒燙傷或超過二、三週才能癒合的傷口,癒合後都會有疤痕,只是程度不同,明不明顯之差罷了。平整軟化的疤,我們歸類於正常疤(normal scar),鼓起難看的可歸為疤痕增生(hypertrophic scar),增生過度如蟹足腫者,可稱為病態疤(pathologic scar)。疤痕增生結果而扭曲五官、身體弧度,進而影響身體發育、肢體活動、五官功能的,便是所謂的疤痕攣縮。譬如臉部深二度燒傷癒合後,眼瞼因附近疤痕增生縮緊產生外翻的現象,或者手指屈側有刀傷,癒合後結疤致使手指伸不直的現象都是。造成疤痕攣縮的原因很多,包括傷口深淺、處理方式、復健情形、受傷部位、體質等。能預防當然最好,不然就得考慮整形重建手術,以目前技術而言,解決攣縮並不困難,但要恢復原來理想的狀況就難說了。

 

林口長庚一般整形外科楊瑞永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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