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接受各醫療院所薦送具「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訓練資格之受訓人員至本院代訓,敬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主旨:本院接受各醫療院所薦送具「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訓練資格之受訓人員至本院代訓,敬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本院為提升醫事人員醫學教育之品質,促進鄰近教學醫院間相互合作,共享教學資源,並落實「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之聯合訓練機制,提供本院可代訓職類及相關資訊如下:
一、代訓職類別:藥師、醫事放射師、醫事檢驗師、護理師/護士、營養師、呼吸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及臨床心理師共計9類,各職類聯繫窗口(如附件1)。
二、2025年各職類醫事人員訓練項目(如附件2)。
三、委訓機構須於一個月前,具函本院並檢附訓練計畫等資料提出代訓申請,檢附資料如下:
(一)代訓醫事人員申請表(如附件3)
(二)推薦函
(三)訓練計劃書
(四)畢業證書影本
(五)醫事人員專業證書影本
(六)執業執照影本
(七)委託代訓機構及代訓人員同意書(如附件4)
(八)合格體檢報告:須為勞動部指定且為地區醫院以上之體格檢查醫療機構。以至本院代訓日期為基準,內容須含括「3個月內胸部X光」、「6個月內B、C肝炎」、「3個月內麻疹、德國麻疹抗體」檢查(驗)合格報告。若未具B型肝炎、麻疹及德國麻疹抗體者必須檢附疫苗施打紀錄,或有接種禁忌者,則提供暫不適宜預防接種證明。
(九)急救訓練證明:應於到院前完成與申請職務相應之急救訓練並檢附效期內訓練合格證明。